关于转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YT0003/2020-07970 |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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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0-01-0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索 引 号: YT0003/2020-07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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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 成文日期: 2020-01-07 |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转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市公安局,各区(市、管委会)发改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现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9〕11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鹰潭市财政局
2020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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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20200228344545969690.doc